2008年4月4日 星期五

April 4 2008

中國婚姻法令之第三條,特別明列禁止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,禁止家庭暴力。這些都是最常構成離婚的合法原因。讓我們為所有面對婚姻的背叛或暴力虐待的信徒家庭禱告,尤其有許多家暴的受害者在教會裏沒有可以求助的對象,我們求主親自幫助,教導他們悔改和赦免,也記念教會在家庭婚姻輔導事工上人力和資源的廹切需要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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