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08年11月5日 星期三

November 5 2008

許多公司頻繁「試用」大學生,又無故增減聘期,變相節約公司用人的成本。新《勞動合同法》對此有明確規定: 試用期不得超過一個月。中國的畢業生太多了,對許多大學生而言畢業就是失業,他們也別無選擇的接受被「試用」。不少學生在求學時期相信了耶穌,但畢業之後也加入了這群失業的大軍的行列。讓我們特別為他們代禱,願神堅立的他們信心,把一生的道路繼續仰望神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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