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4年11月18日 星期二

November 18 2014

2011年最高法院對1950年婚姻法的解釋是夫妻二人離婚時,房產不應該平均分配,雙方只能擁有在其名下的東西。不少中國父母購屋是幫助子女成家立業的起步,這也是社會傳統的常例。我們為年輕未婚的信徒禱告,讓他們知道要尋求神的旨意,明白有共同信仰的重要,而不是只看對方經濟條件如何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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